2024年1月26日,我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自行组织了宣恩县智能触控平板玻璃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检查了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形成了《宣恩县智能触控平板玻璃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本项目租用湖北宣恩工业园椒园生态产业园内的标准厂房1栋(5F),占地面积2830.24m2,总建筑面积14000m2。项目主要设置了开料车间、CNC精加工车间、清洗车间、扫光车间、钢化车间、丝印车间等。主要生产触摸屏玻璃盖板产品,包括触控屏面板玻璃、玻璃开关面板、摄像头镜片等,玻璃原材料消耗量约40t/a,产品总年产量约100万块/年。项目实际投资8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2.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规有关要求,我单位于2022年3月委托湖北睿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宣恩县智能触控平板玻璃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4月11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宣恩县分局以“宣环审〔2022〕4号”文对《宣恩县智能触控平板玻璃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内容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
本项目设置有无尘车间,在丝印设备上方设置有集气罩,烘干废气经隧道炉自带排气孔收集,废气收集效率90%以上,收集后的废气经多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监测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生活污水利用园区已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宣恩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贡水河。项目生产过程中抛光废水、钢化冷却用水和切削液循环利用不外排;超声波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浓水,经设置的污水处理池(20m3)中和沉淀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接入园区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利用管道与宣恩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总排污口相连,最终排入贡水河米乐YY易游,。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污水处理池出水口处监测数据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米乐YY易游,,对水环境影响小。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采用封闭式厂房,生产设备均置于室内,并采取了基础减振措施;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主要为间歇式噪声影响,通过采取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在经过居民区时通过禁止鸣笛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能够做到厂界达标排放。居民点处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声环境影响小。
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品为不符合生产要求的硝酸钾;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
项目钢化工序1年更换1次产生的不符合生产要求的硝酸钾作为原材料交浏阳市金和化工有限公司等提纯利用,不在厂内暂存。
生产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玻璃下脚料、废弃包装物;危险废物沾有切削液的废玻璃渣、丝印过程产生的废网纱、废活性炭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玻璃下脚料、废弃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或供应商回收;沾有切削液的废玻璃渣、丝印过程产生的废网纱、废活性炭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湖北应行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综上,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品及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经验收现场检查,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废水、噪声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且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污染事故,因此,该项目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29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附件:宣恩县智能触控平板玻璃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终稿.pdf